安徽省《海绵型雨水口建设标准》DB34/T5271-2025,自2026年03月03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海绵型雨水口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
本建设标准是安徽省针对海绵型雨水口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而制定的规范化技术文件。本标准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源头减排理念为核心目标,系统规定了海绵型雨水口的分类、材料、构造、性能指标及全流程管理要求。标准明确将海绵型雨水口分为截污式、溢流式和组合式三种,并分别提出了其对径流污染去除率、泄流能力、溢流口标高等关键技术参数的规定。同时,标准强调海绵型雨水口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并对施工工艺、成品保护、智能监测及电子标识的应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安徽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海绵型雨水口建设提供了统一技术准则。
标准对海绵型雨水口的构造与性能作出详细规定。截污式雨水口对径流颗粒污染物的去除率不应小于50%,其内部截污过滤装置需具备安全泄流功能,且使用年限不宜少于5年。溢流式雨水口的溢流标高需综合考虑海绵设施与周边地面高程关系。此外,标准鼓励采用成品雨水口和整体型井室,并明确了水算承重等级、连接管最小直径及接口设计等技术细则。
施工方面强调成品雨水口宜在道路基层完成后采用反挖法施工,并对刚性或柔性管道连接方式、截污功能件安装的稳定性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验收环节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有截污或溢流功能的雨水口须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污染物去除率报告或泄水性能报告,并确保施工资料、隐蔽工程记录齐全。
标准建立了日常维护与专项维护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日常维护需定期进行,专项维护则在极端天气前后或发生堵塞时开展。维护对象涵盖水算、井室、连接管及各类功能构件,并强调维护作业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标准同时推广生产、施工、维护一体化的市场机制,以提升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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