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生态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DB33/T 2367-2021,自2021年10月22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生态适宜性的评价指标、指标计算、指标分级、权重、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精度不小于1 km×1 km的栅格单元为评价单元对浙江省所辖海域进行生态适宜性评价。
浙江省《海洋生态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DB33/T 2367-2021 是一项针对浙江省所辖海域开展生态适宜性评价的地方标准,旨在通过科学的指标体系和量化方法,评估海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的适宜性。该标准从海洋生态环境适宜性、自然资源适宜性和社会经济适宜性三个方面构建了包含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和20个要素指标的评价体系,涵盖生物多样性、环境质量、自然岸线完整性、海洋灾害风险、景观类型、生产供给、空间资源、能源资源、社会经济条件、海域利用现状等关键内容,并结合权重计算与分级划分,实现对海洋生态适宜性的系统评估。标准适用于精度不低于 $1\mathrm{km}\times 1\mathrm{km}$ 的栅格单元进行评价,为海洋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各指标均提供具体的计算公式与数据获取方式,如生物多样性指数、富营养化指数、初级生产力等,确保评价过程可操作、可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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