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地名地址成果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地名成果、地址成果的基本规定、组成、内容、命名及格式,描述了相应的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地名、地址数据的生产、管理与应用。
本规范旨在为地名与地址数据的生产、管理与应用建立统一的技术准则。本规范系统性地规定了地名成果和地址成果从基本基准、内容构成、命名格式到质量证实方法的全流程要求。在地名方面,本规范明确了由目录表、数据表、专题图、空间与多媒体数据及元数据组成的成果体系,并对各类数据的结构化属性、文件命名规则和空间基准作出了详细规范。在地址方面,本规范构建了从行政区划到单元户室的五级分级命名模型,规定了地址数据的核心属性、空间表达及元数据要求,确保地址信息的结构化与标准化。本规范通过统一的平面、高程与时间基准,以及严格的证实方法条款,保障了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地名地址成果的规范性、准确性与现势性。
本规范将地名成果定义为一个复合数据包,包含地名目录表、地名表、地名图、空间数据、多媒体数据及元数据六大组成。其中,地名表须详细记录地名的代码、类别、标准名称、位置坐标、地理实体概况及多媒体信息等丰富属性。所有数据需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并按行政区划或标准图幅组织,同时严格遵循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本规范采用五级层级结构来组织地址成果,自上而下分别为行政区划级、街路巷级、门址级、楼址级和单元户室级,每一级均有明确的命名形式与组合规则。地址数据文件以GeoJSON等格式存储,其核心属性遵循GB/T 32627和GB/T 39609标准,并通过“地址位置类别”属性区分中心点、出入口等位置类别,单元户室级地址还需包含高度信息,实现了对现实世界位置的精准数字化描述。
本规范为各类成果文件制定了严格的命名规则,确保大规模数据管理的有序性,例如地名表按“大类号_大类名称_地名表_批次号”命名,地址数据文件以完整的地址元素全称命名。相应地,本规范设立了配套的证实方法体系,要求对成果的组成完整性、内容符合性以及命名与格式的正确性进行逐项检查,形成从生产到验收的质量控制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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