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电子文件归档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电子文件归档的总体要求、分类及归档范围、归档功能、归档流程,归档信息包内容、结构,以及元数据、归档格式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政务服务办理系统中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
本规范立足“互联网+政务服务”背景,针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管理从纸质档案向电子档案全面转型的现实需求,规定了电子文件归档的总体要求、分类及归档范围、功能需求、归档流程、信息包结构与元数据等核心技术要求。本规范强调全程管理与安全可控原则,明确以单个办件为基本单位进行收集、整理与归档,涵盖申报、审批、结果等全链条材料。归档采取预归档与正式归档两阶段模式,并引入容缺归档机制以应对材料缺失情形。在技术层面,本规范对系统归档配置、清点检测、信息包封装、数据交换及元数据著录等均作出详细规定,旨在实现归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与信息化。
本规范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两大许可阶段及首次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具体业务类型进行分类。归档范围覆盖行政许可全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性、程序性与结果性电子文件,并依据材料价值分别设定永久、30年及10年的保管期限,确保归档材料可满足长期行政管理、诉讼与审计的追溯需求。
归档工作拆分为预归档与正式归档两个阶段。政务服务办理系统负责文件收集、整理、清点检测及归档信息包封装,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则负责接收检测、编目、登记入库。系统需具备归档配置、组件整理、清点检测及全程审计等核心功能,通过数字摘要与可信时间戳保障信息包的真实性与可追溯性。
归档信息包以办件为单位组织,逻辑上为一个包含基本信息、文件实体、业务流程三类元数据及对应电子文件的文件夹。本规范要求版式文件优先采用OFD或PDF格式,数据库中临时抽取生成的信息按要求转换为版式文件归档,带有电子印章的采矿许可证等文件需转换为印章图形,确保版式合规与长期可读。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