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公路沥青路面冷再生技术规范》DB61/T2011-2025,自2025年05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公路沥青路面冷再生基本要求、适用范围、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村公路中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沥青路面。
本规范立足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实际,系统规定了沥青路面冷再生技术在三级及以下农村公路中的应用要求。本规范以“技术可靠、施工便利、经济适用、易于推广”为原则,全面覆盖了水泥、乳化沥青、泡沫沥青三类冷再生方式的材料选用、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与验收等关键技术环节。在材料利用上,本规范强调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提高旧沥青路面材料在再生混合料中的掺配比例,减少新集料消耗,降低工程成本。施工管理方面,本规范对铺筑试验段、温度条件、拌和时间及养生周期等均作出明确约束,确保再生层的路用性能与耐久性满足农村公路结构层位的承载要求。
本规范基于农村公路的材料来源与施工条件,对旧沥青路面材料、新集料、水泥、水、乳化沥青及泡沫沥青等原材料分别规定了明确的技术指标。在此基础上,针对水泥冷再生、乳化沥青冷再生和泡沫沥青冷再生三种类型,本规范建立了完整的配合比设计方法,通过击实试验确定最佳含水率,并以劈裂强度、干湿劈裂强度比及空隙率为核心控制指标,确定最佳粘结料用量与水泥用量,确保再生混合料的水稳定性和力学性能。
本规范按不同冷再生类型,对施工全过程提出差异化管控要求。施工前须通过不少于200米的试验段铺筑确定工艺参数,严禁在气温或下卧层表面温度低于10℃及雨天作业。乳化沥青冷再生需严格控制拌和至施工完成时间在2小时以内,超过水泥终凝时间或完全破乳后的混合料应予废弃。质量管控贯穿材料进场、混合料生产及成品验收各阶段,最终检查以表面平整密实、无明显轮迹等外观要求作为验收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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