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6-2025,自2026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耐火材料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现有耐火材料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耐火材料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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