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风电场和光伏发电站应对高影响天气管理规程》DB15/T4144-2025,自2025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陆上风电场和地面光伏发电站应对风、雷暴、降雨、低温寒潮、雪、高温、冰雹、沙尘暴、暴风雪等高影响天气及次生灾害发生时的预控措施、作业管理及应急处置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已投入生产运营的集中式并网陆上风电场、地面光伏发电站及风光互补发电站应对高影响天气及次生灾害发生时的安全管理。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