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承担的《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比例尺1:50000)》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的目的任务、勘查技术、评价方法、评价内容、综合区划、成果编制与验收、设计书编写等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县域1:50000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工作。其他比例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规定了1:50000比例尺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的技术要求、评价方法、综合区划及成果编制等基本准则,适用于以县域为单元的综合性地质调查工作。本规范在原标准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以地球系统科学理论为指导,围绕新型城镇化和国土空间治理需求,系统构建了从设计书编制、遥感解译、野外测绘、物探钻探到专题评价、综合评价与区划、数据库建设及成果验收的全流程技术体系。本规范着重强化了地质适宜性评价与综合区划的核心作用,要求在地下水、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地质灾害等专题评价基础上,从城镇建设、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修复三个维度开展地质适宜性评价,并据此划分禁止开发、限制开发、重点开发三类空间,为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及三条控制线划定提供基础地质依据。
本规范明确综合勘查需查明地下水赋存规律与富水区分布、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与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环境地质问题的成因与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隐患与风险,进而开展地质适宜性评价与综合区划。工作部署应优先选择城镇及重大工程规划区、地质环境复杂区,并充分利用已有高精度调查成果,采用编测结合或按要求进行综合勘查,确保以查明主要地质问题为目标合理控制勘探工作量。
本规范对遥感解译、野外测绘、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抽水试验及地下水动态监测等环节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强调多方法协同与一孔多用。在此基础上,专题评价涵盖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质量及相关环境地质问题的评价,要求构建符合区域特点的水文地质概念模型;同时包括对环境地质问题的易发程度评价、工程地质条件的定性-定量分区评价,以及基于易发性和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
本规范以地质适宜性评价作为综合评价与区划的核心,分别对城镇建设、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修复的适宜性进行分层评价,并引入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型进行定量计算。在适宜性评价基础上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综合区划,强化地质环境要素的反向约束作用。成果提交除传统的报告与专业图件外,增加了贯穿勘查全过程的数据库建设要求,并规定了野外验收、数据库验收与成果报告评审的完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