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管理川渝地区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和改造工作,系统指导川渝地区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效果评价,结合川渝地区城市排水管网实际情况,制定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效果评价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川渝地区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效果的评价。
本技术标准系为规范川渝地区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与改造工作、系统评价其效果而制定的区域性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本标准围绕“项目建设评价”与“系统运维评价”两大核心板块,构建了分级分类的量化评价体系。其中,项目建设评价以新建、改造(地块、市政道路、排水分区)项目为对象,在项目移交运营一季度后开展一次性评价;系统运维评价则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或排水分区为单元,按年度常态化开展。标准从基础工作、技术措施、建设效果、管理能力及鼓励指标等维度设定了详尽的评分细则,并通过水质水量检测、管网排查率、错混接点消除等具体指标,对雨污分流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科学评判,最终将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为后续管网运维与整改提供依据。
本标准将评价体系划分为项目建设评价和系统运维评价两类,并根据项目性质进一步细分。项目建设评价侧重于工程实施前后的对比效果,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完工并移交运维一个季度后组织实施;系统运维评价则关注排水系统的常态化运行状态,由排水主管部门或管网权属单位每年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这种设计既抓住了建设源头,又兼顾了长期运维,形成了覆盖管网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
标准针对不同类型项目设置了差异化的评价指标与分值权重,总分由100分评分项与10分加分项构成。核心考核点包括:通过管网竣工测绘和内窥检测严控资料本底;利用晴天雨水口出流水质与雨天污水管水量变化等现场检测数据,精准量化雨污混流程度;并将错混接点消除率、管网缺陷修复率及溢流控制效果作为关键评分依据。同时,标准引入感知设备建设率与高质量管材使用率等鼓励指标,引导智慧化与耐久性提升。
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与后续管理措施严格挂钩。评定为A级的区域以日常维护为主;B级和C级需结合报告开展排查并限期整改提升;D级则被认定为不达标,必须进行系统性的再排查、再整改,直至评价满足要求。此外,标准明确规定系统运维评价等级原则上不应低于上一周期,为川渝地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成效的持续巩固与提升提供了刚性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