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程》DB46/T693-2025,自2025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委托与受理、实施要点、报告送达、过程记录、档案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诉讼技术服务和恢复效果评估。本文件适用于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导致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核与辐射所致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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