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5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四川省城镇化地区道路市政化改造行为,制定四川省《城镇化地区道路市政化改造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城镇化地区道路的市政化改造。道路市政化改造应根据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协调统一,应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资源节约、畅通舒适、安全可达、环境友好的建设原则。
本标准为规范四川省城镇化地区道路市政化改造行为而制定,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已建城市道路及城镇化地区公路的市政化改造工程。本技术标准强调在既有道路技术指标调查、结构检测与安全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利用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论证、多方案比选确定改造方案。本标准内容涵盖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及市政景观等全专业领域,规定了改造后道路的功能等级、技术指标、性能要求及设计施工要点。本标准的核心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资源节约,通过空间形态与功能的整治优化,实现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推动道路向城市道路功能转型,促进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
道路市政化改造应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统一为目标,充分利用既有道路资源,节约工程建设资源,贯彻节能降碳、可持续的原则。改造后的道路性质为城市道路,功能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其通行能力、承载能力及防灾减灾能力应满足人、车辆通行的实际需求,并应具备通行的安全性、舒适性、耐久性及与环境协调的性能。
本技术标准对各专业工程的改造设计提出了系统性要求。路线设计应充分利用现有走廊带,灵活运用平纵技术指标;路基路面工程强调对既有设施的检测评价与合理利用,对拼宽路基、特殊部位回填及病害处治给出了明确技术规定;桥涵隧道改造须遵循符合规划、节约资源的原则,拼宽连接、荷载等级选用及抗倾覆抗震验算均有严格标准。在市政管线方面,要求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规划、设计,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合理敷设。
本规范要求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应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强调道路市政化改造应注重环境保护与景观协调,引导绿色交通出行,体现慢行友好、公交优先。横断面布置应优先考虑行人、非机动车和公共交通设施,并加强与路侧绿化带、建筑退线空间的一体化设计,处理好道路照明、交通设施与地下管线的关系,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