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咨询中心承担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原则以及资源开采、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矿区环境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本规范是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全过程。本规范在2018版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围绕资源开采、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矿区环境六大核心板块提出了系统性要求。本规范强调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全生命周期,推动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区环境生态化和管理规范化,为实现油气行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依据和行动框架。
本规范要求油气资源开发须与环境保护和城乡建设相协调,因地制宜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开采工艺和装备,确保采收率和商品率满足一般指标要求。在综合利用方面,本规范规定应对溶解气、凝析油、硫化氢、二氧化碳、氦气等共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勘查与利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发展循环经济,并重视油田卤水中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勘察评价。
本规范明确将节能减排升级为绿色低碳要求,新增节约集约用地和碳核算内容,要求建立能耗核算体系、编制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从源头预防、废物处置与排放等环节强化全过程管控。在生态修复方面,本规范要求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建立治理恢复基金,按场地受损程度分级分期开展修复,确保修复后生态水平不低于原有或周边水平,实现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
本规范要求矿山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研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5%,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矿山建设,实现生产运营的信息化管理。同时,本规范要求健全绿色矿山管理制度与考核机制,定期开展自评,并在资源管理、生态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完善规章制度,促进矿地和谐与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