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海绵城市设施施工和验收导则》DB2306/T194-2024,2025年01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和验收的基本规定、渗滞设施、储存设施、调节设施、转输设施、截污净化设施、附属设施、质量管理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大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包括建筑与小区类、城市道路类、绿地与广场类、城市水系类等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渗、滞、蓄、净、用、排”设施的施工和验收。
本导则对黑龙江省大庆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设施的建设施工与质量验收活动进行了系统规范。本导则立足于大庆地区的气候、水文与地质特点,特别强调了冻害对设施耐久性的影响,并将“渗、滞、蓄、净、用、排”全流程技术措施融入建筑小区、市政道路、绿地广场及城市水系等各类新建、改建与扩建工程。本导则从施工准备、材料进场检验、工序工艺控制、设施功能保障,到竣工验收的程序、标准与资料归档,构建了覆盖全过程的闭环管理体系,旨在确保海绵设施的结构安全、防渗有效、排水顺畅及生态景观协同,最终实现源头减排、过程控制与系统治理的有机统一。
本导则明确要求施工单位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施工中严格遵守“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重点把控竖向高程、进出水口衔接、防渗处理及冻土层保护等关键节点,强调设施与既有市政雨水管渠和超标径流排放系统的有效衔接。同时,对材料进场验收、技术交底及隐蔽工程记录均提出了形成闭环文件的具体规定,杜绝施工扰动对周边环境造成次生灾害。
本导则针对渗透塘、生物滞留设施、蓄水池、雨水模块、植草沟及人工土壤渗滤等十余类典型海绵设施,分别给出了具体的施工工序、材料性能指标、构造做法和防冻防堵措施。例如,规定了透水铺装结构层的渗透系数与防冻层厚度要求,明确了在寒冷地区渗管与渗渠的开孔率及防冻胀做法,并对湿塘、调节塘的防渗层、驳岸及消能设施提出了严格的施工标准。
本导则建立了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到单位工程的逐级质量验收体系,严格区分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抽检比例及合格标准,其中主控项目合格率须为100%。验收重点关注设施规模、渗透性能、竖向控制、防渗效果及植被成活率等关键指标。同时,本导则明确要求建立项目运维阶段的后评估机制,通过对设计、施工和运维责权的界定,保障海绵设施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综合调蓄与净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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