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DB4205/T70-2024,2024年09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电梯技术要求、设计、施工与验收、使用与维护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宜昌市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和强制驱动电梯。
本规范是指导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技术性文件,在安全、节能、环保、便民的原则下,对电梯选型、功能配置、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以及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等全流程提出统一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宜昌市范围内既有住宅新装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内容涵盖从前期勘察评估到后期使用管理的完整链条,特别针对加装电梯的特殊性和局限性,明确了平层入户与半层入户两种方式的入户通道、救援通道设置标准,并对井道防水、防火、防雷、抗风、抗震、隔声等综合性能作出细化规定,力求在保障居民出行便利的同时确保建筑结构安全与城市景观协调。
本规范对电梯基本参数设定了明确底线:轿厢内部净尺寸不宜小于1.1米×1.4米、净高度不小于2米,额定速度不宜大于1.75米/秒,额定载重量不宜小于630千克。在功能配置方面,要求必须设置能与值班室或安全管理人员24小时连通的紧急报警装置,推荐选用不锈钢材质层门轿门、配置轿厢视频监控及IC卡系统,并强调轿厢应具备长时间无人使用时自动关闭照明通风电源的节能功能。
本规范从总平面布局、建筑构造、结构体系三个维度提出控制要求。加装电梯轮廓投影线不宜超出用地红线,凸出外墙深度不宜大于5米,新增入户连廊总宽度不应大于1.5米;井道、候梯厅不宜紧邻车行道,底坑防水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结构上优先推荐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强调加装电梯与既有住宅宜脱开或间接连接,明确钢框架截面尺寸下限、柱脚刚接构造及防腐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年。
本规范要求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期间须设置封闭围挡和安全通道,对人工挖孔桩、深基坑开挖等危险性较大作业须制定专项方案。工程质量验收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电梯、建筑电气等分部工程逐项进行,涉及既有结构加固的须进行专项验收,工程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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