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设置要求》DB12/T 1131-2022,自2022年10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类别、标志设置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转运、处理处置等作业和管理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其他固体废物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控地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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