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
附件:
1.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规则
2.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则
本规范旨在落实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统一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地类标准的工作部署,系统说明不一致图斑地类对接的方法与要求。本规范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统一分类标准,通过国家级内业比对预判、地方实地核实举证、逐级地类核查等环节,推动各级自然资源与林草部门共同认定地类,消除历史遗留的地类矛盾冲突,最终形成上下一致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一张底图”,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基础。
本规范明确了“国家总体部署、地方共同认定、逐级地类核查、统一更新成果”的总原则。工作从林草湿监测成果预处理和不一致图斑对比提取开始,由国家级层面开展内业比对和地类预判,随后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下发地方。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核实确认或拍照举证,对地类和植被覆盖类型确认一致后逐级上报,经省级核查和国家复核后,将对接成果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作为林草湿荒普查的统一底版。
本规范确立了六项核心原则指导预判和认定工作:一是统一分类标准,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二是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不依据规划或管理用途;三是按主要用途认定,如被林木遮挡的宅基地维持原建设用地地类;四是按优势地类认定,当多种植被覆盖类型并存时以优势类型为准;五是变更调查地类优先,影像特征不能判定变化时以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准;六是协商一致,两部门预判不一致的图斑作为不一致图斑下发,由地方实地共同认定。
本规范针对地类对接中的常见争议明确了处理规则。对于人工培育矮化乔木且盖度达标的情形认定为灌木林地,采伐或火灾后三年内未更新的林地认定为采伐迹地或火烧迹地。耕地上的林粮间作未达到林地标准的按耕地认定,达到标准的按林地认定。村庄范围内的林地草地按现状细化调查但纳入建设用地统计,不按林地草地管理。园地上的经济树种维持园地地类,通过属性标注区分管理类型。违法违规开垦的林地草地按现地实际认定地类,并记载管理类型以利整改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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