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洱海流域河湖底泥处理技术规程第1部分:河湖底泥疏浚技术规程》DB53/T1310.1-2024,自2024年11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洱海流域河湖底泥处理的总体要求、固体杂物分拣、底泥脱水干化、余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废气处理、取样和检测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洱海流域河湖底泥的处理,其它地区河湖底泥处理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规定了洱海流域河湖底泥疏浚工程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从前期调查、工程计算到施工实施、环境监测与验收的完整环节。本规程适用于洱海流域内的河湖底泥疏浚施工,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本规程以提升河湖水质为目标,确立了底泥状况调查与污染评价方法,明确了疏浚范围与深度的综合评判依据,并对河道和湖泊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疏浚施工技术与质量管控标准。同时,本规程对疏浚底泥的封闭输送、临时堆置场的建设与余水处理、施工全阶段的环境监测及竣工验收等内容作出了系统规定,旨在规范洱海流域底泥疏浚行为,降低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
本规程要求在进行疏浚工程前,必须对工程区域的水文气象、底泥分布及工程特性、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调查与分析。同时,需对水质及底泥中的氮、磷、有机质等营养盐和重金属含量进行检测,并依据附录提供的评价方法,对底泥营养污染程度和重金属生态风险进行综合评估,以此作为确定疏浚范围的科学依据。
本规程根据底泥污染特征和治理目标,确定了疏浚范围、深度及工程量的计算原则,并要求与饮用水源地等保持安全距离。在施工技术上,针对河道与湖泊的不同水文条件,分别制定了干式、半干式和水下环保疏浚方式及设备选型指引,对开挖顺序、施工精度、防扩散措施及湖盆修复等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断面偏移、超挖等质量检验标准。
本规程规定,疏浚底泥应根据不同清淤方式采用封闭管道或经备案监控的专用车辆运输,实行三联式转移联单管理,严防泄露和随意倾倒。对于需临时堆置的底泥,明确了堆场的选址要求、防渗围捻和导排水系统的建设标准,并对底泥重力水的分类处理与排放水质作出了符合国家再生水利用或下水道排放标准的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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