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水系管理维护指南》DB34/T4846-2024,自2024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农村水系管理维护的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农村水系的管理维护。
本指南立足安徽省农村水系管护实际,系统提出了农村水系管理维护的基本原则、一般规定、具体内容与巡查要求。本指南以落实责任、预防为主、定期巡查和方案合理为核心导向,明确了水利工程、环境保洁、绿化管护、水系清淤、亲水便民设施及标识标牌等六大方面的管护要点与操作标准,强调通过划定管护范围、编制管护清单、落实人员及培训等管理手段,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本指南还对日常巡查的频次、内容及记录归档作出统一规定,旨在保障农村水系工程安全运行、水系通畅清洁、生态环境良好,为基层管护工作提供全流程标准化支撑。
本指南要求划定农村水系管理维护范围,编制管理维护清单,明确管护对象和管护主体,落实专职管护人员并开展技能培训,确保每项设施和区域都有人管、有人护。
本指南从水利工程设施维护、水域岸线环境保洁、陆生与水生植物绿化管护、水系清淤及淤泥处置、亲水便民设施预防性维护、标识标牌统一布设六个维度,逐一规定了具体作业要求和应遵循的规范依据,实现分类施策、标准明确。
本指南规定了定期巡查与汛期、水污染等特殊情形加密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详细列出水利设施运行、行洪障碍、水体清洁、非法捕捞、岸线占用等九类重点巡查内容,并要求做好巡查记录、整理归档,形成问题发现与处置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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