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完善住宅性能,提升居住品质,节约资源,减少浪费,推进我省成品住宅高质量发展,规范成品住宅的评价工作,制定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DBJ41/T216-2019,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新建成品住宅和既有住宅的改造。成品住宅评价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满足人们居住品质的要求,对成品住宅的功能性、经济性、适用性、环境性、质量性、先进性等综合性能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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