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导则》DB50/T1642-2024,自2024年10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的一般要求、基本资料、主要内容、附图及附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编制,采砂规划保留区调整为可采区论证报告可参照本标准进行编制。
本导则规定了重庆市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编制框架与技术要点。编制工作须统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水生态环境及涉水工程运行等多元约束,遵循砂石资源总量控制与可持续开采原则。报告内容围绕河道演变分析、采运砂方案拟定、采砂影响综合论证及现场监管等核心环节展开,系统规范了从基础资料收集到结论建议形成的全流程技术要求,并明确了报告附图、附件的构成,为论证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提供了标准依据。
本导则要求论证报告以概述、编制依据、河道近期演变分析为前期基础,重点通过采区砂石补给与可利用总量分析拟定采运砂方案,设定开采范围、高程、年度控制量等关键控制条件,并明确堆卸砂场设置与运砂路线。
论证需全面评价采砂活动对六大关键领域的影响并形成明确结论,具体涵盖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采砂方案在各维度均具备可行性。
本导则对采砂作业方式、作业时间及采砂机具的选定提出要求,并强调需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管理层面,导则规定了现场监管方案的内容,包括计量登记、驻点巡查、信息化监控及开采范围核查,并需提出河道清理修复方案与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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