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黄河灌区轻中度盐碱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技术规程》DB15/T3583-2024,自2024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黄河灌区轻中度盐碱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基础环境、建设改良措施、建设配套措施、跟踪监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黄河灌区,包括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黄河灌区。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请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正在处理余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