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黄河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DB15/T3589-2024,自2024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黄河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区域、选址要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建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黄河灌区适宜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包括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包头市、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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