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15/T3565-2024,自2024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充电、维护保养等日常环节中需满足的消防安全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条件。未按电动自行车标准制造的类似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本文件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社区的电动自行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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