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为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提升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公园城市示范区,确保规划有效实施,批复实施《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用地和建筑分册。
本规定适用于“12+1”区域的城区及7个镇区(永宁、新繁、清泉、安德、石板滩、花源、西河)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衔接成都市总体城市设计确定的整体空间秩序,划定不同城市形态分区,在城市形态分区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时应当符合所在城市形态分区的规划控制要求。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