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的技术要求,并描述了对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的检测,包含饰面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等。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防火涂料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适用于饰面型、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及电缆防火涂料等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本规范作为对JG/T 415—2013的修订,系统调整了技术要求体系:删除了可释放氨的量及可溶性重金属铅的指标,新增了总铅含量与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控制要求,并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游离甲醛、苯含量及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含量等关键指标进行了加严。在试验方法上,本规范优化了相关检测手段,新增了基于小型环境测试舱法的有害物质释放量测试,并首次引入检验规则章节,明确了型式检验的条件与判定准则。整体而言,本规范构建了更全面、更严格的有害物质管控框架,以适应当前环保与健康安全的需求。
本规范对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删除了原标准中的部分指标,同时增设总铅含量及有害物质释放量两项新要求,并收紧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系物及游离甲醛的限量值,使得管控范围更广、限值更严,更能反映涂料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环保性能。
试验方法部分,本规范更新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苯系物及可溶性重金属的测定方法,并新增了总铅含量与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试方法。特别是引入小型环境测试舱法,用于模拟实际使用环境,测定甲醛、氨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物质的释放量,显著提升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本规范新增了检验规则章节,规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项目的型式检验,并明确了新产品定型、异地生产、配方工艺重大变更或停产恢复生产等情形下须随时进行型式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采用修约值比较法,确保批量产品的持续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