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4.07.25-青海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施要求》DB63/T 2286-2024.pdf

青海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施要求》DB63/T2286-2024,自2024年07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运行维护要求及电站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消防管理。注: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系统电化学电池类型包括锂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液流电池、钠硫电池及钠离子电池等。

本规范立足于青海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需求,系统规定了消防设施从设计配置、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到应急处置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覆盖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液流电池、钠硫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多种储能类型,重点围绕储能电池预制舱这一核心防火部位,对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防烟排烟系统、消防供电与防雷接地、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消防通道及灭火器材等提出具体参数和功能要求。同时,本规范明确了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的运行维护机制,并建立了涵盖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教育培训、热失控与火灾应急处置在内的管理体系,确保消防设施全生命周期始终处于可靠状态。

消防设施配置与技术要求

本规范明确储能电池预制舱等电池设备间必须设置经模块级实体火灾模拟试验验证的固定自动灭火系统,要求系统具备降温、抑爆、灭火功能,扑灭明火后不复燃,且在热失控情况下持续抑制扩散不少于30分钟、抑制复燃不少于24小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覆盖储能电池预制舱、变流器室、配电装置室等重点区域,并采用舱级与簇级双重探测架构,配备复合气体探测器、感温、感烟探测器及视频图像分析设备,实现对电池早期热失控的多级预警和联动控制。

运行维护与消防安全管理

本规范要求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必须定期巡查、检查和维护,不得擅自关停或拆改,运维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接受专业培训,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一物一档”数字化管理。电站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全面演练一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当电池发生热失控或火灾时,应按照既定程序执行断电、通风、启动灭火系统、警戒疏散等措施,扑救人员须正确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严防次生灾害。

青海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施要求》DB63/T 2286-2024第1页
第 1 页
青海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施要求》DB63/T 2286-2024第2页
第 2 页
青海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施要求》DB63/T 2286-2024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9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