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应急养护工程预算编制指南》DB63/T2294-2024,自2024年07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公路应急养护工程预算编制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总则,提供了预算编制、费用标准、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应急养护工程预算的编制。
本指南规定了青海省公路应急养护工程预算编制的技术要求与费用标准,适用于因突发事件导致公路损毁或中断时实施的应急性抢通、抢修及保通工程的造价管理。本指南以“结合实际、经济合理、提交及时”为总则,明确了预算编制前须全面掌握施工条件与基础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级相关计价依据、应急养护方案和设计文件开展工作。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编制说明及全套计算表格组成,费用涵盖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项目管理费、前期工作费、预备费等,并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按应急响应等级设置了调整系数。
本指南要求预算编制须遵循JTG 5610-2020等上位标准,并参考应急养护工程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所在地的各类基础资料。预算文件分为甲组费用计算表和乙组基础数据计算表,编制说明须详列项目概况、采用的定额与费用标准、人工及材料单价来源、补充定额依据以及与预算相关的协议纪要等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为基础,其中直接费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根据气候自然灾害、地质自然灾害等不同工程类型,按对应表格系数进行调整。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在运输工程类别下,依据I级至IV级应急响应等级,分别设置从1.20到1.01不等的调整系数,规费、利润及税金均按规定的基数与费率计算。
其他费用部分细化了项目管理费构成,明确了应急养护单位管理费、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等按费率计算且设有最低收费限额,桥梁隧道检测费随车道数递增而调整。前期工作费中的工程设计费按一阶段或两阶段设计区分费率,并针对桥梁、隧道、机电等独立立项工程给予费率上浮。应急储备库材料的补充费用按实计列,预备费则按部颁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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