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价格协会《火灾损失价格鉴证评估技术规范》中价协〔2024〕15号,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是中国价格协会为规范火灾损失价格鉴证评估执业行为而制定的专业技术文件,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协会相关执业规范制定,系统规定了火灾损失价格鉴证评估的定义、分类、原则、程序与方法。本规范明确火灾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通常仅对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证评估,并将直接财产损失划分为建筑物及构筑物、装饰装修、设备机械、产品、商品、家庭物品、低值易耗品、贵重物品及书刊、文物及保护动植物等九大类。在执业过程中,本规范要求评估机构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独立的工作原则以及时点、替代、预期收益、贡献等技术原则,并严格履行委托受理、现场勘验、烧损等级认定、市场调查、方法测算、报告出具及异议处理等全流程程序。
委托受理与现场勘验要求
本规范对委托受理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要求委托人填写委托书并提交《火灾损失申报统计表》、权属证明、账目凭证、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以刑事案件办理为目的的评估,委托主体须为政府及司法机关,报告中不得包含任何间接损失;以民事赔偿为目的的评估,可由市场主体共同委托,但报告不得作为刑事案件的参照依据。现场勘验须由不少于两名专业人员组成小组进行,其中至少包含一名价格鉴证师,按照先拍照录像后提取搬动、先总体后逐项、先可见残留物后灭失物的顺序开展清点核实,并制作完整的现场勘验记录。
烧损等级与烧损率认定
本规范针对不同类型财产规定了系统化的烧损等级划分标准。房屋构筑物和车辆机器设备均按轻度、中度、重度、完全烧损四个等级确定烧损率区间,其中房屋构筑物完全烧损的烧损率范围为70%至100%,车辆设备完全烧损则需考虑修复不经济的情形。药品食品类、商品类、树木类等特殊财产亦分别设有差异化的烧损率认定规则。当烧损等级或修复方案存在争议时,评估机构应要求委托方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和鉴定,并依据检测结论进行价格测算。
评估方法体系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构建了以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修复费用加和法及专家咨询法为核心的方法体系。市场法通过选取三个以上可比参照物进行因素修正;成本法以重置成本为基础扣减各项贬值后乘以烧损率再扣除残值;收益法适用于可连续获利的财物,将未来预期收益按折现率折算为现值;修复费用加和法则针对部分烧损情形,以修复费用加减修正值并扣除残值确定损失。专家咨询法适用于火灾后无残留物的灭失物或残骸不具备清理条件的特殊情形,要求选取三名以上专家进行专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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