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高程基准与深度基准转换基础模型成果规定》(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高程基准与深度基准转换基础模型成果的基本要求,以及似大地水准面模型、平均海面高模型、海面地形模型、深度基准面模型和基准转换模型的技术文件和数据文件。本文件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的高程基准与深度基准转换。
本规定旨在统一我国管辖海域高程基准与深度基准转换的基础模型成果要求,覆盖似大地水准面模型、平均海面高模型、海面地形模型、深度基准面模型及其附属的潮汐模型,以及基准转换模型共五大类模型。本规定明确各模型成果须由技术文件与数据文件两部分组成,技术文件记录模型基本参数、构建方法和精度评估等核心元数据,数据文件则规定网格化数值的存储格式与命名规则,确保成果的规范化、自含性和独立可用性。所有模型的空间基准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000国家重力基本网、1985国家高程基准和理论最低潮面,为陆海高程与深度在统一框架下精准转换奠定了标准化基础。
本规定要求每一类基础模型成果均须提供技术文件和数据文件。技术文件用于说明模型的基本信息、采用的源数据及构建与精度信息;数据文件则采用文本、二进制或网络通用数据格式存储网格化数值,并须包含数据头信息与数据信息两层结构,以保证数据能被独立解析和使用。
本规定对似大地水准面模型、平均海面高模型、海面地形模型、深度基准面模型及基准转换模型分别制定了详细的技术文件和数据文件内容条目。深度基准面模型特别包含了潮汐模型的附属成果规定。各模型的数据文件均明确了涵盖坐标范围、格网间隔、度量单位等在内的强制数据头信息,以及相应的网格化核心数据,并统一了文件命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