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导则》DB51/T3177-2024,自2024年06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程序、划分单元和编制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不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能力评估,评估范围为从突发事件的预防至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全过程的应急准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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