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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5.22-重庆市亮化示范村庄建设导则(图则版).pdf

2024年5月22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保障村庄夜间光环境的安全与品质为基础,对村庄亮化设计、实施、运行及维护管理进行指引。引导村庄亮化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品质优良、安全规范、功能适宜的村庄夜间光环境,制定《重庆市亮化示范村庄建设导则》(图则版)。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内示范性村庄亮化项目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其它类型村庄参照执行。

内容简述

本导则旨在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战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专门针对重庆市亮化示范村庄建设而制定。本导则立足于重庆村庄实际,以保障夜间光环境的安全与品质为核心,确立了因地制宜、保障功能、保护暗夜天空、生态绿色及科学智能等基本原则。本导则系统性地涵盖了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两大板块,对道路、公交站台、停车场、院坝、运动场地及夜市等各类公共空间的照明标准、设置方式及设施选用提出了弹性化、差异化的技术指引。同时,本导则明确了照明设施的选用标准,规范了供配电设计与智能控制要求,并对设计、施工、验收及运维等全流程建设管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旨在建设品质优良、安全规范、功能适宜且富有巴渝地域特色的村庄夜间光环境。

功能照明指引

本导则构建了弹性的照明标准体系,针对机动车道路、冲突区及行人区域,依据交通流量、环境条件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照明等级,并提供亮度与照度的双重评价指标。对于道路,本导则详细规定了连续照明、冲突区照明、曲线路段照明及过渡段照明的具体设置方式与安全要求,强调截光型灯具的使用以控制眩光。此外,本导则还对公交站台、露天停车场、院坝、运动场地及夜市等公共空间的功能照明提出了分类设置标准与灵活布局方式,以满足村民夜间出行、活动与生产的安全需求。

景观照明与风貌引导

本导则强调对景观照明实行有节制、有品位的管控,通过制定负面清单,严格禁止对交通、居民及生态造成干扰或破坏传统风貌的照明行为。针对传统村落,本导则提出应采用保护性照明展示其风貌,维持暗天空环境,并鼓励运用低色温光源与地域特色灯具进行叙事性表达。对于文旅类村庄,本导则引导结合特色资源构建夜游景点,营造舒适乡村暗环境体验,以促进乡村夜游经济发展。

影响意义

该导则是重庆市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其发布与实施具有深远的现实指导意义。在行业规范层面,该导则填补了乡村亮化领域系统性技术指引的空白,通过引入弹性照明标准与智能化控制要求,改变了乡村照明简单套用城市标准的粗放模式,引导村庄亮化走向规范化、精细化与科学化。在生态保护层面,该导则首次明确将“保护暗夜天空”作为核心原则,并通过设立负面清单、严控溢散光与光污染等刚性约束,为乡村地区保留了珍贵的自然夜空资源,践行了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在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层面,该导则强调照明设施的设计应体现巴渝地域文化特色,并通过活化暗夜景观、引导文旅类村庄照明建设,既有效保护了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又为乡村夜游经济注入了新动能,实现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该文的全流程管控思维,也为其他地区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重庆市亮化示范村庄建设导则(图则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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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亮化示范村庄建设导则(图则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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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亮化示范村庄建设导则(图则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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