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山坝地区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技术规程》DB53/T1255-2024,自2024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山坝地区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相关术语和定义,确立了山坝地区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总体原则、工作程序、技术方法,规定了建设项目占用坝区及坝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山区开发建设安全用地等不可避让性、合理性论证要点,明确了节地评价成果编制及归档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无土地使用标准或者超土地使用标准的山坝地区建设项目开展节地评价工作、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写等。
本规程是针对云南省山坝地区无标准或超标准建设项目开展节地评价而制定的技术性文件。本规程紧扣云南94%山地、6%坝区且优质耕地高度集中于坝区的特殊省情,确立了以节约集约和保护优先为核心的评价原则,旨在从源头规范建设项目用地。本规程构建了从工作准备、项目调查、定性定量评价、成果编制到论证归档的全流程技术体系,突出对占用坝区及坝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可避让性论证,并强调山区建设的安全用地合理性,通过多方案比选和多种定量方法,科学核定项目优化用地规模,为用地审批提供依据。
本规程建立了“先定性、后定量”的评价逻辑。定性评价着重分析项目用地的合规性与选址选线的合理性,尤其强调对占用坝区及坝区耕地的不可避让性进行专项论证,并审查功能分区是否存在“搭车用地”。在定性分析通过的基础上,定量评价采用设计标准法、类比法、测算分析法及专家征询法等,对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进行精准测算和核减,最终汇总得出项目优化用地总规模,确保结论的科学性。
本规程针对“无标准项目”与“超标准项目”设立了差异化的论证内容,后者须额外阐述突破标准的真实性与科学性。成果要求严格,评价报告须包含文本、图件及符合标准的矢量数据。在成果论证环节,本规程设定了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审查的硬性程序,专家意见须给出明确结论,论证通过的成果将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申报的必备材料,强化了技术规程的实际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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