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DB36/T605-2024,自2024年09月0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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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9.01-江西省《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DB36/T 605-2024.pdf
本规范是江西省关于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的地方标准,替代了2011年的旧版,全面规定了表面活性剂型与泡沫温拌两类技术路径下的材料、制备、组成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要求。本规范以绿色低碳为导向,通过降低沥青混合料的拌和与施工温度(一般可降低20℃至60℃),显著减少能源消耗和有害气体排放,同时延长施工窗口期并改善作业环境。本规范新增了泡沫温拌技术路线,修订了温拌剂技术要求与施工温度范围,补充了沥青发泡效果评估方法,并对温拌界定温度、低温施工等关键概念给出了明确定义,为江西省新建和改建沥青路面的温拌施工提供了系统性的技术依据。
技术路径与材料要求
本规范明确了表面活性剂型温拌和泡沫温拌两类技术,前者通过表面活性剂在沥青内部形成润滑结构实现降温拌和,后者通过机械发泡使沥青膨胀并获得良好裹覆性。在材料方面,本规范对温拌剂的胺值、固含量等指标及其储存条件作出规定,并对集料、填料、纤维及发泡用水等提出具体质量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不宜采用多孔性或内部吸水性强的集料。
组成设计与施工控制
本规范要求温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遵循目标配合比、生产配合比及生产配合比验证三个阶段,矿料级配和性能须满足热拌沥青混合料相关标准。施工环节对拌和温度、摊铺碾压工艺及低温施工条件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了“干法”与“湿法”两种表面活性剂添加方式的拌和程序,以及泡沫温拌沥青发泡用水量和设备工作参数的确定方法。
质量检验与验收
本规范规定质量控制应覆盖原材料检验、混合料性能试验、施工过程检查和完工验收全过程。温拌混合料的现场取样和成型须连续进行,料温下降超出允许范围不得重新加热使用。路面质量验收应依据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质量评定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确保压实度、高温性能及水稳定性等关键指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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