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数据标准》DB42/T2220-2024,自2024年07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档案基础数据、城建档案业务管理基础数据、建筑信息模型数据、数据共享和建设工程档案数字交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管理平台、市级和县(市、区)级数字城建档案馆(室)数据库的建设。
本文件是湖北省地方标准,规范了城市建设档案数据的采集、存储、共享与交付要求。本标准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数据体系,涵盖建设工程档案基础数据、城建档案业务管理基础数据以及建筑信息模型数据三大板块,并对数据共享机制和建设工程档案数字交付流程作出系统性规定。通过统一数据项定义、编码规则和格式约束,本标准旨在为省、市、县各级数字城建档案馆(室)数据库建设提供一致的技术依据,确保城建档案数据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可交换性。
本文件详细规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含道路、桥梁、隧道、园林绿化、地下管线及轨道交通)的档案基础数据结构,包括工程项目编码、空间坐标系统和责任单位信息。同时明确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基础数据的构成,如表单中机构概况、人员资质、馆库设备、馆藏档案及年度业务工作等关键信息字段的定义与约束条件。
本文件要求建筑信息模型数据须贯穿工程全生命周期,并确保图模一致性、统一坐标系与模型单元分级。在数据共享层面,确立了县区向市级、市级向省级的实时共享架构。建设工程档案数字交付则强调纸质档案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建设单位对交付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建筑信息模型的交付格式、模型编码标识及检查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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