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4.03.29-《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2024年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为统一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污染物排放的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除必须新增工程各种防治污染措施外,还必须对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标准是对《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21-2012)的全面修订,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煤炭工业建设项目。本标准的修订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原则,系统规定了从选址布局、生态保护、环境污染防治到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管理的全链条设计要求。相比原规范,本标准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排污口设置和水资源利用等章节,强化了井工矿与露天矿分区分类的生态保护措施,明确了大气、水、固废、噪声等污染要素的精细化管控路径,并对煤矸石、矿井水、瓦斯等资源的综合利用提出了量化指标,旨在推动煤炭工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体系全面升级

本标准重构了生态保护框架,将井工矿和露天矿生态保护分别独立成节,并针对黄土高原、西北干旱荒漠、北方草原、西南岩溶山区及东北山丘平原等不同区域特征,提出了差异化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与生态恢复技术要求。在污染防治方面,要求地面生产系统全封闭、煤泥水厂内闭路循环,并首次纳入土壤污染防治条款,明确工业场地分区防渗的具体标准与防渗系数。

资源综合利用设定刚性约束

本标准大力推进废物的资源化属性,要求采煤废水根据矿区水资源条件实现不低于65%至90%的综合利用率,生活污水应全部回用;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宜达到80%以上,且临时堆放场占地规模不得超过3年储存量,并优先推广井下充填技术。同时,标准鼓励对瓦斯实行梯级利用,明确高瓦斯矿井须配套建设抽采与利用设施。

环境管理监测机制更为严密

本标准细化了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按矿井和露天矿规模明确了环境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标准,并强制要求污染源监测点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新增的排污口设置章节,规定排污口数量和位置须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必须配备计量、监控及标识设施,确保全流程环境监管无死角。

《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已加载前 1 页,共 25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