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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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见围绕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本意见提出以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为基础,推动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实现一次受理、并行办理、一网通办。通过推进网上受理审核、推广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应用、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等举措,着力实现登记纳税有机衔接与登记金融深度协同,并将全面实施预告登记、拓展网上查询服务作为重要抓手。到2020年年底前,本意见力争推动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服务平台
本意见要求各地加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确保线上平台与线下窗口服务标准统一、平台融合衔接,杜绝企业和群众“进多站、跑多网”。通过平台与税收征管等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业务自动分发与并行办理,并逐步推进网上便捷办、全城通办及异地可办,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国市县全覆盖。
赋能电子化应用与数据质量管控
本意见明确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等材料的合法有效使用,减少纸质材料依赖。同时,严格规范登记簿填写行为,依托信息化手段辅助数据审核校验,要求登簿数据通过系统自动上报和实时监管,确保登记内容全面准确、接入质量可靠。
推动登记与纳税、金融业务深度协同
本意见强化登记机构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将不动产登记及相关税收作为“一件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坚决取消违法违规前置环节。在金融协同方面,将抵押登记服务延伸至银行网点,对融资、续贷等实行“一站式”服务,并支持保险、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权人办理登记,禁止以抵押合同未网签备案为由拒绝贷款审批。
该意见的出台是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举措,对于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具有显著推动作用。该意见通过构建全国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有效打破了部门间信息壁垒,促使不动产登记从物理整合走向化学融合,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跃升,极大节约了时间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该意见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政务服务全流程无纸化提供了制度依据,推动了社会运行的数字化转型。在金融与产权保护层面,该意见全面推行预告登记并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既能有效防范“一房二卖”等交易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又能通过无缝对接抵押登记与贷款审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稳投资、稳预期提供了坚实的产权保障。此外,该意见通过赋码关联土地、规划、交易、税务等全链条业务,实现了不动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精准调控,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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