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为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
本方案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展开系统部署。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核心区及通州区全域906平方公里的空间基底,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建筑、交通、产业三大关键领域,强化能源、生态、文化三大重点支撑。本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本地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34.6%;到2035年基本建成以绿色为底色的现代化城市副中心。全文涵盖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绿色生态、绿色文化及组织实施七大板块,旨在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利用格局,将城市副中心打造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践行地、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区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领区。
聚焦三大关键领域与三大重点支撑
本方案明确以建筑、交通、产业为三大关键领域,以能源、生态、文化为三大重点支撑,构建系统化的绿色发展路径。在建筑领域,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超低能耗建筑和智能建造;在交通领域,建设高效绿色轨道交通、完善生态友好道路交通并推广新能源汽车;在产业领域,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强化绿色金融商务服务功能。能源方面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和绿电应用,生态方面构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的城市空间,文化方面倡导简约适度生活方式并完善碳普惠机制。
构建全流程标准体系与多元激励机制
本方案强调标准引领与政策激励并行,提出建立节能减污降碳领跑者标准体系,完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及监管全流程标准,并推动先进适用技术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乃至国际标准。在资金支持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扩大绿色债券规模,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同时,探索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体系。
突出跨区域协同与韧性城市建设
本方案强化与河北省北三县地区的联动发展,在生态环境共治方面,共建大尺度生态绿洲,推动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交通领域,加快推进“轨道上的京津冀”,推动厂通路等跨界道路建设,加速交通服务同城化。同时注重韧性城市建设,科学确定韧性规划设计标准,完善“通州堰”系列分洪体系,全面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障城市基本框架和主要功能具备防御风险和快速恢复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