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雄安新区建设工程防水技术水平,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做到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保节能的要求,制定雄安新区《建设工程防水技术规程》DB1331/T053-2023,自2023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雄安新区新建、改建及扩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隧道、综合管廊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防水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管理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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