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42/T2179-2024,自2024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新建、改扩建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新建、改扩建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省新建、改扩建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评价等级划分与评价方法。本标准以单体建筑为基本计算单元,围绕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与设备管线、设计标准化四大核心指标,辅以工程总承包、装配化装修、数字化应用等创新加分项,构建了完整的装配率计算体系。本文件将装配式建筑评价分为设计阶段预评价和竣工验收后项目评价两个环节,并依据装配率及竖向构件预制比例,将建筑划分为装配式建筑、A级、AA级、AAA级四个等级,同时明确了各等级对应的装配率门槛与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预制比例不低于35%的硬性要求。
本标准装配率按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与设备管线、设计标准化四类指标实际得分总和除以满分值,再叠加创新项得分,经百分制换算得出。计算时以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部分为基准,对于主楼与裙房、建筑组团等特殊情形允许拆分或合并计算单元,并规定了预制构件体积、面积、管线长度等关键参数的详细统计方法与边界条件。
装配式建筑评价需同时满足主体结构得分不低于20分、围护墙和内隔墙得分不低于10分、采用全装修、标准化设计得分不低于2分、装配率不低于50%五项前置条件。在此基础上,装配率在50%至59%之间为基本级装配式建筑,60%至75%且竖向构件预制比例不低于35%为A级,76%至90%为AA级,91%及以上为AAA级。
本标准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化装修及数字化应用,分别可获2分、1分和最高5分的创新加分。数字化应用涵盖设计、生产、施工三阶段及跨阶段协同管理,BIM技术在节点设计、碰撞检测、数字化加工、施工模拟等环节的应用均可按贡献度计分。标准化设计则从预制构件规格标准化、平面布置模数化和柱网尺寸标准化三个维度进行量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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