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3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为统筹做好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初步设计及专家评审活动,制定《贵州省水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试行)。
本指南为《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的分指南,本指南所指的水田是: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含实行水生、旱作物轮种的耕地。
本指南作为《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的分指南,聚焦水田(包含水生作物耕地及水旱轮作耕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系统规范了从前期准备、项目选址、勘察测量、现状分析、总体规划到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的全流程技术与管理要求。本指南以“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利用”为目标,明确了项目启动须组建领导小组、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并通过资料收集与内业外业结合的“六方会审”机制科学确定选址。在工程规划设计方面,围绕土地整治、田间道路、灌溉排水、农田防护、输配电及地力提升等核心板块,分类提出了具体的技术参数、设计流程与建设标准,强调水田区宜以沿等高线横向归并平整为主,保护犁底层,并量化了田块宽度、梯化率、田间通达度及灌溉保证率等关键指标。同时,本指南对施工设计、投资概算、效益分析、组织实施、设计审批、全过程服务及设计变更等管理环节作了详细规定,为贵州省水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范化实施提供了全面技术遵循。
本指南规定项目启动须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设计投标单位应具备土地规划或水利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选址工作以最新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须收集“三区三线”、耕地后备资源、水利水文等多项基础资料。通过内业筛选剔除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限制区域,结合外业踏勘复核,由县直部门、乡镇、村、业主、设计单位及农民代表组成“六方会审”机制,共同确定选址范围与主要建设方向,确保项目切实反映群众意愿。
水田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实现大中型机械化生产为目标,规划目标要求耕地质量等级达到5等以上、田间通达度和梯化率均达90%以上、灌溉设计保证率达80%以上。土地整治强调归并后田块宽度应大于20米,单块面积不低于3亩,田面高差小于3厘米;田间道宽度宜3至6米,纵坡一般不大于8%;灌溉工程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排水工程按5年一遇暴雨重现期设计。各项工程均配套了具体的技术参数与判别方法,并附有设计计算附录。
本指南要求施工设计须明确总体布置、工艺方法、工期进度、质量保证及安全文明施工体系。项目实施严格遵循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并实行“六方会审”和县、市两级审查批复程序。设计单位须提供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现场放线及施工期全过程跟踪服务,明确“四交”要求。设计变更须参照水利部相关管理办法,经专家论证并报原批准机关审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资金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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