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4.01.25-甘肃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范》DB62/T 4865-2023.pdf

甘肃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范》DB62/T4865-2023,自2024年01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建设要求、功能布局、设施设备。本文件适用于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本规范立足甘肃省农村实际,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方式、选址规模、建筑外观与结构、功能分区布局及设施设备配置等作出系统性规定。本规范将设施明确定义为集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文体教育、公共安全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强调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或联建方式实现资源共享。在建设要求上,本规范以常住人口数量为依据划分五类建设规模,并提出建筑风格应体现地域特色、内部宜采用贯通式结构以增加公共空间。在功能布局上,本规范要求按照“办公区域最小化、服务活动场所最大化”的原则,将设施划分为综合服务区、多功能活动区和办公区三大板块,并对各类功能区的使用面积、标识标牌设置以及柜台高度、无障碍设施等细节作出具体规定,致力于打造集约高效、便民利民的村级服务阵地。

核心建设原则与规模分级

本规范确立了合理规划、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和正确导向四项基本原则,要求建设须节约用地并按需配置。具体实施时,严格依据行政村常住人口数量将建筑面积分为A至E五种类型,确保设施规模与村庄实际需求相匹配,同时要求配套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所,并预留未来拓展空间。

功能分区与一站式服务导向

为破解村级阵地“机关化”倾向,本规范强制推行功能融合布局,明确将设施内部空间整合为综合服务区、多功能活动区和办公区。其中综合服务区倡导采取一站式集中布局和开放式柜台服务,多功能活动区采取大开间设计以兼容议事、文娱、养老等多种场景,全面清除冗余隔断,实现一室多能、多室共用。

建筑细节与无障碍配置标准

本规范对设施硬件细节进行了精准定量约束,规定服务柜台标准高度约75厘米、宽度75至100厘米,并在标识系统中引入集合式功能指引牌与平面图展示。同时,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和消防安全标准,必须配置残疾人坡道、专用卫生设施及完备的疏散逃生系统,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办事需求。

甘肃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范》DB62/T 4865-2023第1页
第 1 页
甘肃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范》DB62/T 4865-2023第2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9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