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森林体验基地建设规程》DB62/T4869-2023,自2024年01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体验基地建设的总体原则、基地选址、功能分区、建设内容、森林体验活动、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森林体验基地建设。
本规程立足甘肃省森林资源特色,系统规定了森林体验基地从选址、设计、施工到运营管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强调在充分利用现有林地、林道和设施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建设森林信息中心、森林体验通道、手工制作间等专业场所,将森林体验教育的科学性与知识性、互动性与趣味性有机融合。在具体实施中,本规程要求严格遵循环境容量控制,引导来访者通过观察、触摸、聆听、思考等方式认知森林及其环境,实现寓教于乐、亲近自然的教育目标。
本规程确立了生态保护优先和诠释森林体验教育理念的核心原则,要求遵守上位规划、利用现有条件、控制环境容量,并从亲近自然、引导观察实践、寓教于乐、集体活动四个维度体现教育理念。基地选址需满足森林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0公顷、生态环境质量评定三级以上、水土空气质量洁净等硬性条件,同时具备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保障。
本规程将基地划分为入口接待区、户外体验区和室内体验区三大功能板块。建设内容覆盖接待广场、游客中心、解说系统等基础设施,以及森林信息中心展厅、体验通道站点、手工制作间等核心体验设施。其中,体验通道推荐采用闭合环形设计,长度3至5公里,沿途布设10至20个主题站点,并配套平衡板、水土保持实验箱等互动设施。
本规程明确了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引导员组织体验活动的运行模式,引导员需经专业培训并熟练掌握20项以上引导活动。活动类型涵盖班级预约、节假日活动、主题活动、研学活动和林业实践等多种形式,针对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方案。基地建成后需进行竣工验收并试运行一年,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施质量和活动效果的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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