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区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DB41/T2618-2024,自2024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平原区堤防工程地质勘察的程序,规定了平原区堤防工程地质勘察的任务、内容、方法及成果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平原区堤防工程地质勘察。
本规程系统确立了河南省平原区堤防工程地质勘察的完整技术程序,覆盖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地质等工程建设全阶段。本规程以查明堤防沿线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条件为核心任务,明确了各勘察阶段的任务分工、内容深度与方法要求,从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堤身堤基质量分段评价,到涵闸地基及天然建筑材料的详查复核,均给出了量化指标与操作标准。本规程强调综合运用工程地质测绘、钻探、物探、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等手段,对渗透稳定、地震液化、抗滑稳定及沉降变形等关键工程地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依据堤基地质结构分类与工程地质条件分类,为堤防建设及除险加固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
本规程将勘察工作划分为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地质五个阶段。规划阶段侧重了解区域地质背景和各堤线方案的宏观工程地质条件;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求基本查明堤基及闸址区的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堤身质量、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初步评价或详查;初步设计阶段则需全面查明选定堤线的各类地质问题,分段评价并提出处理措施建议;后续阶段强调动态复核与施工验证。
本规程对勘探布置给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例如可行性研究阶段1至3级堤防纵剖面钻孔间距宜为500米至1000米,初步设计阶段加密至100米至500米,横剖面间距与钻孔数量亦有相应规定。同时,规程对不同阶段各工程地质单元主要地层的有效试验组数设定下限,如可行性研究阶段1至3级堤防每组地层累计不少于6组,初步设计阶段提高至不少于12组,确保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的可靠性。
本规程建立了堤基地质结构分类和堤基工程地质条件分类的双重评价体系。地质结构依据岩土组合关系划分单一、双层及多层结构,并引入黏性土临界厚度的概念进行亚类细分;工程地质条件则综合古河道分布、地质结构、主要工程问题严重程度及已建堤防历史险情等因素,分为良好(A类)、较好(B类)、较差(C类)和差(D类)四类,为后续处理措施的选择提供了清晰的判别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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