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根据《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方案》(林生发〔2021〕20号),组织制定了《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试行)》办生字〔2021〕87号。
本规程规定了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的目的任务、技术方法、上图流程、成果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造林计划任务和完成任务上图工作。地方可参照执行。
附件: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试行)
本规范系为落实科学绿化要求而制定的技术性文件,规定了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的全流程技术要求与操作准则。本规范以国土三调及其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依托林草资源图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造林计划任务与完成任务的上图工作作出系统性安排,涵盖目的任务、技术方法、上图流程、成果产出等核心内容,旨在实现国家直接掌握造林地块信息,支撑造林用地科学安排与任务动态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分为计划任务上图与完成任务上图两个阶段。计划阶段由县级林草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筛选适宜造林地类,勾绘计划造林图斑并填写属性信息,经县级自审和省级复核后上报,由国家下达带图斑的年度造林计划。完成阶段则根据实际造林情况,现地核实后勾绘完成造林图斑,上传现地照片等佐证材料,同样经逐级审核上报,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
本规范统一了技术基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规定最小上图面积为400平方米,并细化了面状、线状、点状图斑的勾绘规则。同时,针对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四种造林方式,逐一明确了可选用的造林地类,如疏林地、迹地、沙地、裸土地等,并特别规定了退化林修复适用的低质低效林具体情形,确保造林地块选择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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