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管理类对象编码规范》DB51/T3155-2023,自2024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水利管理类对象的编码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水利管理类对象代码的编制,以及四川省水利管理类对象相关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服务等。
本规范确立了四川省水利管理类对象的统一编码规则,旨在为全省涉水业务的信息整合与精准管理提供基础性支撑。本规范在水利行业标准SL/T 213—2020的总体框架下,聚焦于其他管理对象类,明确了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取水口、退排水口及取退用水户等14类实体的代码编制方法。本规范规定了由5位分类代码、12位实例代码及1位校验码共同构成的18位定长代码结构,并针对不同对象的管理特征,差异化设计了流域水系型、行政区划型及特有层级管理区划型三种实例代码编制模式,确保每一处水利管理对象均被赋予唯一、稳定且可追溯的数字身份标识。
本规范所编码的对象特指四川省水事管理活动中涉及的14个实体类,涵盖水土保持区划、河段堤段、险工险段及河湖管理范围等关键管理单元。在编码过程中,本规范严格遵循科学性、唯一性、简约性、稳定性与扩展性的基本原则,确保代码既能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又能适应未来水利管理业务不断细化和深化的发展需求,且长期保持恒定不变。
本规范针对不同类型对象的管理归属与空间特性,制定了三种实例代码结构。对于岸线功能分区,采用基于八级流域水系划分的“流域水系型”编码规则;对于河湖管理范围、采砂分区及取退水口等,采用依托行政区划代码的“行政区划型”编码规则;对于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及水土保持区划,则采用按层级划分的“特有层级管理区划型”编码规则,以精准匹配各类对象的分级分类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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