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行为,提高辅助巡查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促进辅助巡查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结合山东省实际,编制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规程》DB37/T5228-2022,自2022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开展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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