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评估规范》DB61/T1757-2023,自2023年12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组织、程序、评估内容、风险评估方法和隐患整改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功率500kW及以上且容量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或储能设施(锂离子电池、铅酸/铅炭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其他规模相关电池类型的储能电站(储能设施)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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