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评估规范》DB61/T1757-2023,自2023年12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组织、程序、评估内容、风险评估方法和隐患整改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功率500kW及以上且容量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或储能设施(锂离子电池、铅酸/铅炭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其他规模相关电池类型的储能电站(储能设施)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评估的组织、程序、内容、方法及隐患整改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功率500kW及以上且容量500kW·h及以上的锂离子电池、铅酸/铅炭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其他规模电站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强调安全评估应遵循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必要时进行动态评估。评估工作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程序涵盖前期准备、现场检查、评估判定与报告编制四个阶段。评估内容聚焦站址选择与平面布置、电池储能系统、消防系统、运行维护与应急管理四大板块,并通过百分制定量评分,将风险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低风险四个等级,以红、橙、黄、蓝四色标示。
本规范明确了评估工作的完整流程。前期准备阶段需组建由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消防工程师领衔的专业评估组,并制定评估计划与检查表。现场检查阶段须召开首次会议、开展资料检查与走访调查,并严格遵循高压设备、电池舱室、消防系统测试等各环节的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评估过程安全有序。检查结束后召开末次会议,通报情况并归还资料,最终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判定。
本规范将评估内容系统划分为站址与平面布置、电池储能系统、消防系统、运行维护与应急管理四个分项,每个分项均采用百分制评分。不同类型电池在总分中的权重各有不同,最终得分对应四个风险等级。同时,本规范规定了重大风险的直接判定规则,凡存在锂离子电池贴邻易燃易爆场所、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建筑物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缺失失效、电池管理系统故障等八类严重隐患之一者,可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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