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用户8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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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益账户管理主体应当建立收支台账清册和资料档案,并每半年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和通过互联网方式公示一次公共收益的取得、使用、经营合同签订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公示下半年收支情况时,应一并公示年度收支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也会将每年对公共收益资金使用和收支情况的检查结果在小区内公示。业主有权查询相关收支明细和合同材料,并可对异议内容向管理主体提出,管理主体需予以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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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户88296
2026-07-15 06: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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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民政局牵头落实选址,最好能能纳入殡葬专项规划中。如果没有,看看民政局能不能出个意见,走单选址。留白用地确定最终的用地性质,可以征询自然资源部门,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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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户88296
2026-04-02 12: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