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小兵
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50337-2018:5.3 垃圾转运码头、粪便码头5.3.1 水运条件优于陆运条件的城市,可设置水上生活垃圾转运码头或粪便码头;垃圾转运码头、粪便码头需有保证正常运转所需的岸线。5.3.2 垃圾转运码头、粪便码头应设置在人流活动较少及距居住区、商业区和客运码头等人流密集区较远的地方,不应设置在城市上风方向、城市中心区域和用于旅游观光的主要水面岸线上,并重...
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50337-2018:城市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一般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粪便处理设施、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理厂(处置场)等。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中,河南省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管理办法,第二条:“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国土空间规划(现阶段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作为“标准”的拟出让宗地。“标准地”出让:是指按照“标准”实施储备土地开发...
行政法规上经常有这样的规定,因为法律、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如果对某个行为已经规定了法律责任,行政法规作为下一阶的,只能服从高阶法律的规定,以高阶法律的责任处理相应的行为,不能再用本法律规范作为处置的依据了。这样即使以后出台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不用再修改。
参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9.2.4 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分类与设施配置要求宜符合表9.2.4的规定。表9.2.4 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分类与设施配置要求9.2.5 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应根据服务需求、车种、车辆数、服务半径和用地条件在城市内均衡布局。9.2.6 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总用地规模应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发展的规模和要求确定,场站用地总面积按照每标台150m...
参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9.1.2 中心城区集约型公共交通服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约型公共交通站点500m服务半径覆盖的常住人口和就业岗位,在规划人口规模100万以上的城市不应低于90%; 2 采用集约型公共交通方式的通勤出行,单程出行时间宜符合表9.1.2的规定。表9.1.2 采用集约型城市公共交通的通勤出行单程出行时间控制要求 3 城市公共交通不同方式...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由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管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组成。
参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交通瓶颈地区 traffic bottleneck area城市中受到自然地貌或对外交通设施(如城市中的江、河、山体、铁路等)阻隔,导致交通组织空间供应紧缺的地区。
参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辅助型公共交通 paratransit满足特定人群个性化出行需求的城市公共交通方式。如出租车、班车、校车、定制公交、分时租赁自行车,以及特定地区的轮渡、索道、缆车等。
参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城市内部货物集散点 urban interior distribution point指设置在城市内部供货物中转、集散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