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地方,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的出让行为并没有停止。如果是涉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因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调整,国家要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县(市、区)数量要稳妥可控。要坚持同地同权同责,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

发布于2024-04-09

设区的市,依据分区规划;其他的依据市县国空总体规划。

发布于2024-01-20

以三调地类报批。目前三调为非耕地,二调为耕地,需要根据其来源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

发布于2023-12-11